湖北抗震减灾指挥部发布加快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的通知发表时间:2021-01-04 14:24 为贯彻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和第八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提升我国房屋设施抗震防灾能力,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的通知》(国震办函【2020】22号),并结合我省提出一下意见,并进一步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固工程 党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救灾工作,2018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对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要求针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建设九项重点工程,三年时间明显见效,其中包括“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2020年9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第八次会议,研究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要求增强抓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好落实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 统计表明,我国地震灾害中,95%以上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都是由于房屋设施的倒塌或者破坏造成的,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大事,也是当前我省减轻地震灾害风险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抓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工作。 二、明确工作要求 我省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的总体区域为GB18306-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设防烈度为7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高烈度区,涉及武汉、襄阳、十堰、荆州、黄冈、恩施等6各市(州)的16各县(市、区)。 加固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对地震易发区内的城镇住宅、大中小学校舍、医院建筑、农村民居以及重要交通生命线工程、电力网络设施、电信网络设施、水库大坝、危险化学品厂库、重要军事设施等十类房屋设施进行抗震加固,科学规划并高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协调省、市、县、行业企业各类房屋设施加固改造资金投入渠道,落实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加大对地震易发区的倾斜支持力度,保障加固工程资金需求。要把加固工程关键项目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相关规划,着力构建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排查、鉴定、加固、动态监测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作。 三、加强台账管理和信息报送 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加固工程台账,确保工作成果可考核、可追溯。各类工程所在地县级主管部门要建立专门工程档案,从2021年起,每年3月1日前向县级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提供上年度加固工程和建设、改建、扩建工程清单及抗震预防情况,经市级仿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至省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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